為什麼有人覺得長照2.0沒溫度?可能是缺乏彈性和計算太明確
先說長照十年計畫,政府在2007年時,為了因應人口老化、失能人數增加,推出長照十年計畫。執行到2016年時,因應長照需求多元化,又通過了長照十年計畫2.0版,並在隔年1月實施,就是所謂的長照2.0。為了解說方便,以下簡稱長照1.0和長照2.0
長照1.0採用「時數制」
,以照顧服務為例,根據失能的輕中重程度,給予不同的「照顧服務時數」。優點是計算簡便,但缺點是:對於困難照顧和容易照顧的個案,不同工但同酬,導致困難照顧者被視為燙手山芋。且因照顧內容不明確,照服員容易被家屬當成家庭幫傭使喚。以上兩項原因,也都會造成照服員流失率偏高。
長照2.0採用「項目制」
,依需要等級有不同的「給付額度」,在額度內由個案管理師擬定「照顧計畫」。所有的服務項目都明確標價,且困難照顧、特殊時段、偏遠地區都有較高給付。這種制度讓努力或技術嫻熟的照服員,可以獲得合理的報酬。但缺點可能為了搶快,服務時忽略被照顧者的感受。且因為需先擬定「照顧計畫」,對家屬來說,可能感覺斤斤計較或是難以臨時變通。
舉例來說:
長照1.0時,照服員到府提供照顧服務後,若當日預定的時間還沒結束,照服員就會陪被照顧者聊天,或是處理家屬交代的事情,等到時間結束後才離開。但長照2.0施行後,照服員依「照顧計畫」完成指定的服務後,就可以馬上離開。
若需要陪伴聊天,照顧計畫裡就先要有「陪伴服務」這個項目,自然也不能「順便」幫忙做其他的事。若確實有需求,家屬就需要跟個案管理師討論新的照顧計畫。
的確對於家屬而言,長照2.0較沒有彈性,甚至不近人情。但是政府資源有限,本來就是要花在刀口上。如果把每30分鐘175元的陪伴服務,納入每次到府的照顧計畫中,就會排擠額度內的其他服務,家屬自然會評估需不需要這麼做。
長照的本意就是支援家屬,而不是取代家屬的角色
家屬要認清什麼只是想要?什麼才是真正的需要?凡是制度就一定有優點和缺點,有缺點當然要改進,但優點還是需要被肯定。如果你跟小周藥師一樣肯定所有服務人員的辛勞,歡迎按讚和分享這則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