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 |
目的: 為鼓勵失業、待業或在職勞工參加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充實本國照顧服務人力,並促進中高齡者、婦女及一般失業者就業。 依據: (一)內政部92年2月13日台內社字第0920069151號令會銜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生福利部)衛署醫字第0920201712號令公告「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暨中華民國101年7月16日台內社字第1010221133號令會銜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生福利部)衛署照字第1012800445號令公告修正「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 (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99年4月12日勞職訓字第0990510073號令發布「辦理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補助要點」。暨103年4月21日勞職訓字第1031813077號令修正「辦理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補助要點」部份規定辦理(以下簡稱補助要點)。 (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7年9月19日發訓字第10725011492號令頒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 |
課程目標 |
課程目標: 學科:建立學員對照顧服務員之基本照護學理知識並應用之。 技能:訓練學員對照顧服務員常見之照護技術培養並應用之。 品德:訓練照顧服務員之專業倫理及其職業道德之情操。 就業輔導:(1)結合機構增加就業機會(2)於FB社群或Line群組鼓勵多方嘗試就業機會,若於三個月後尚無求職紀錄,即於結束追蹤。 |
就業展望 |
期望本訓練班學員結訓後,可以從事長照相關照護工作,一則促進就業機會降低國家失業率,一則增加長照服務的職場人力,填補長照市場的人力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