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110 年失智症照顧服務訓練班
活動相關資訊: https://up.ntin.edu.tw/ntinup/info_detail.aspx?id=89
一、 目的:為強化照顧服務員於失智領域知識與照顧技能,提升對失智長者需求覺察及瞭解,期 待完訓後參與者可提供適切服務與提升失智老人的生活及照顧品質。
二、 參加對象: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結訓證書或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之照顧服務人員、 老人福利機構規劃提供失智照顧專區之專業人員、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工作人員,及機 構擬培訓失智照顧技能者或其他相關單位專業人員。
三、 主辦單位: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四、 協辦單位:台灣長期照顧教育學會
五、 上課地點: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文心樓一樓視聽一教室。
六、 上課時間:110 年 3 月 7 日(日)、110 年 3 月 13 日(六)、110 年 3 月 14 日(日),為期三天 共 20 小時。
七、 招訓人數:50 名。
八、 教育積分:全程參加並順利完成課程者給予研習證書,並提供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九、 報名方式及費用: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5 日(五)止,額滿即截止報名。
2.報名地點: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研究發展處(信心樓 1 樓)。
3.報名方式: (1)親洽報名
(2)郵寄報名:填妥報名表及購買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401 專戶),郵 寄至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 78 號,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研究發展處收,並註明 姓名及報名班別。
4.報名費用: (一) 收費標準:2,500元 (包含課室講師、講義費及研習證明)。。 (二) 專案減免辦法:本校現任教職員生及專任助理7折,本校現任教職員、專任助理及退休教 職員之子女及配偶8折,本校畢業生8折,協辦單位工作人員8折,本校照顧服務員結訓學 員8折,推廣教育舊生9折。(以上請檢附證明)
十一、退費辦法: 依據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辦法第 17 條規定辦理。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退學者,應依下 列標準退費。 (1)參訓學員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一日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退還已繳學費百分之九十;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退還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十 ;若已逾全期訓練課程三分之一辦理退訓或未到課者,則不予退費。 (2)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時,訓練單位全額退費 若須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十二、停課:逢颱風、豪雨、地震等不抗拒之重大天災時,依上課地點之縣(市)政府發佈通知為主, 所耽誤之課程,由老師於上課內自行補足或調整時間補課。
十三、 活動聯絡人:研究發展處長期照顧實務技術研究中心蔡小姐(聯絡電話06-2201632)
十四、注意事項: 1.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配戴口罩(自備)參加課程。 2.請尊重著作權法,若需於課程中同時錄音或錄影以供課後複習,請事先告知該班授課之 教師,並取得教師之同意才可錄音或錄影。 3.為維護課程品質請學員全程參加,如有遲到、早退、中途離席超過 15 分鐘者或冒名頂 替者,將不給予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