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身心障礙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指下列各款人員:
一、社會工作人員。
二、教保員及訓練員。
三、生活服務員。
四、照顧服務員。
五、居家服務督導員。
六、家庭托顧服務員。
七、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員。
八、個人助理。
九、同儕支持員。
十、定向行動訓練員。
十一、視覺功能障礙生活技能訓練員。
十二、輔具評估人員。
十三、輔具維修技術人員。
十四、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院長(主任)、副院長(副主任)。
十五、其他依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人員配置標準規定提供服務需進用之相關專業人員。
貼心提醒:依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 18 條
<span style=";PingFang TC";font-size:16px; text-align: -webkit-center;">https://ppt.cc/fwPg1x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每年應接受至少二十小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課程
之在職訓練。
貳、 報名方式
上課時間:11/28星期六11/29星期日12/05星期六
地點:高雄市鳳山區文化路53號
費用:每人2500元、團報5人每人2000元、會員2000元 (內含課程講義、餐食、積分認證及行政費用)
上課繳交資料:1照服員證書、2身分證正反影本、3一寸照片二張
主辦單位:高雄市照服員成長關懷協會
匯款帳號 : 合作金庫 鳳松分行 5735871-310732
帳戶名稱:高雄市照服員成長關懷協會
金融代號:006
聯繫方式:0929158038 黃小姐 或
E-mail s0929158038@gmail.com 通知 感謝
聯繫方式:線上報名後匯款繳交報名費 連結此網址上傳匯款憑證 https://forms.gle/LeUjvmDtuf6w86NL6
參、結訓後寄發(衛福部核準)時數認證積分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