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看護、居家護理) | |
緣由 | 台灣目前已邁入高齡化社會,長期照護人力需求將愈來愈大,政府訂定長照法,強化照顧服務員培訓,提昇照顧服務品質,106年更積極推動長照2.0,因應政府政策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加速培養照顧服務人力,促進就業媒合。 |
課程目標 | 1. 培養能協助日常生活活動功能或維持獨立自主生活能力不足者。 2. 培養參訓者具有以下照顧服務能力 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身體照顧服務。 在護理人員指導下執行病患照顧之輔助服務。但服務範疇不得涉及醫療及護理行為。 |
就業展望 | 1. 因應社會需求,培養高品質照顧服務員。 2. 促進就業媒合,協助失業、待業或在職勞工,透過訓練課程,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投入長照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