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資格 :
1. 醫事人員(含醫師、專科護理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藥師、營養師等)。
2. 居家與機構之照顧服務員,應完成下列兩項課程:
(1) 90 小時基本居家照顧服務員課程。
(2) 失智症照護相關課程。 ※ 失智症照護相關課程:課程內容應以失智症老人照顧專業訓練為主,時數及辦訓單位不拘, 惟本項認定將由學會審核。
3.長期照顧服務人員 (含居家服務督導員、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長照服務相關社工師及社工員、失智症個管師、照護個管師等長照相關計畫之個案評估、個案管理等人員)並完成失智症照護相關課程。
4.符合上述相關職類資格但未滿三年實務工作經驗者,如醫事科系畢業生/學生與長照科系畢業生/學生,並完成失智症照護相關課程。
*課程內容應以失智症老人照顧專業訓練為主,時數及辦訓單位不拘,惟本項認定將由學會審核。
筆試科目:
(1) 失智症照護基礎篇
(2) 失智症照護實務I:總論
(3) 失智症照護實務II:各論
(4) 失智症照護實務:社會資源
報名費用:
第一階段筆試:各科700元 四科共2800元
第二階段口試:2200元
報名期間:依公告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