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說明: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以下稱法人條例)於107年1月31日公布施行後,本部業於108年9月-10月全國辦理3場(北、中、南)說明會、上架長照法人相關問答及申設長照法人之書表範例於本部外網。
惟鑒於法人條例業公布施行已逾1年,為落實實務上之運作及推廣,規劃於109年1月中旬辦理長照法人工作坊,以協助各地方政府及相關主管機關據以落實並經驗交流。
二、目的:
藉由各主管機關實務經驗分享、專家針對相關規定予以釐清及說明及薦選法人分享申設過程及所遇問題進行分享,期透過工作坊方式,精進各地方政府及相關主管機關之長照法人業務專業能力,提升行政效能,並順利推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相關業務。
三、計畫內容:
(一)對象: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辦理長照法人業務之相關人員。
(二)時間:109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下午4時50分
(三)地點:
*相關報名事宜請逕洽衛生福利部楊小姐,電話(02)8590-6274。